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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2年5月1日前已取得《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》的医疗器械注册人,在《生产办法》实施后生产产品发生变化,应该如何办理?

2022-10-26     644

 本市2022年5月1日前已取得《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》的医疗器械注册人,在《生产办法》实施后生产产品发生变化的,应根据变化情况,如属于生产范围增加或核减的,按照相关程序和要求办理许可事项或登记事项变更,并登录“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企业服务平台”填报产品变化情况;北京市药监局按照新修订《生产办法》及配套文件要求办理并发放新版《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》(不包含《医疗器械生产产品登记表》)。如生产产品变化不涉及许可证生产范围变更的,企业应登录“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企业服务平台”填报产品变化情况;需要取得新版生产许可的,可根据企业实际情况,按照《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》许可事项变更、登记事项变更、延续或者补发要求办理。

经典回顾:   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 

①江苏省医疗器械审评问答——基础篇

②江苏省医疗器械审评问答——受理篇

③江苏省医疗器械审评问答——注册检验篇

④江苏省医疗器械审评问答——体系核查篇

⑤江苏省医疗器械审评问答——医疗器械行政审批系统篇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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来源:网络 或国家官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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